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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

时间:2011-09-07来源: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9日讯(记者 潘晓明 实习生 檀翔基)8月9日,记者从“兴水富民 治水强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召开了全区水利工作会议,对广西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据了解,《决定》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首个力度最大的关于水利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决定》的出台,在广西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由于广西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洪涝、干旱、台风等自然灾害频繁,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改善任务艰巨,水利问题一直是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础性约束。当前广西水利发展主要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突出问题:一是水利建设欠账突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总体滞后,病险水库数量多,重点防洪市县大部分不设防,海堤达标率不足12%,一半以上耕地缺少基本的灌溉条件。二是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半以上城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不少农村地区饮水困难。三是水资源粗放利用突出。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为全国平均指标的2倍左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水率达12.8%。近年来频发多发的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决定》采取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的结构框架,分为3个板块,8个部分,共27条。第1板块由序言、第1部分和第2部分组成,主要回顾总结成就,分析研判形势,明确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第2板块包括第3、4、5、6、7五个部分,这是文件的主体部分,从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第3板块包括第8部分,主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决定》对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水利改革发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水利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特别是在水利发展理念、强化水利投入、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各项改革措施等方面有很多新亮点和新突破。

  《决定》提出了“1个”总的目标,即力争通过5到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水利基础设施,主要城镇的防洪能力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决定》还提出了“9个方面”重点任务,即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快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大力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大力实施江河治理和海河堤防建设、搞好水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合理开发水能资源以及强化水文气象、水利信息和水利科技支撑等九大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