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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技术大纲研讨会在京召开

时间:2012-03-22来源:水利部

 

本站讯 31415日,国家防办在北京组织召开《抗旱规划实施方案技术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研讨会。国家防办副主任张旭、国家防汛抗旱督察专员刘学峰、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梅锦山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有关司局同志到会指导,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和甘肃等12个省区防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会。

国务院批复《全国抗旱规划》后,陈雷部长高度重视,要求抓紧开展全国和省级抗旱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国家防办会同有关司局和单位迅速成立了编制组,为加快推进和有效指导各省(区、市)开展省级抗旱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编写了《大纲》。《大纲》明确了实施方案主要解决干旱期间城乡居民、重点工业企业、粮食主产区、商品粮基地、能源基地等应急供水保障问题,确定了农村人畜饮抗旱水源工程、乡镇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旱情监测预警系统、抗旱管理服务体系等建设内容,区分了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与常规水利工程的功能和定位,妥善处理了实施方案与其他规划的衔接问题,强调了突出重点、优先解决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按轻重缓急、优先考虑严重受旱县等主要原则。

与会同志结合不同地区干旱特点和抗旱水源条件,对《大纲》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水利部拟于近期召开启动会,全面部署全国和省级抗旱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在今年8月底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