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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全国树立样板——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会议在广州召开 刘宁刘昆出席

时间:2011-11-21来源:水利部

 

整治后的派潭河 

大会会场

中国水利网站讯 翠绿的护岸、清澈的河水、迤逦的风光,这是广州增城市派潭河流域治理后留给与会代表的最深刻印象。今天(11月17日),全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会议在广州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与会代表参观了广州增城市派潭河小流域治理工程,对这里的治理模式和治理成效赞不绝口,水利部副长刘宁和广东省副省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广州增城市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洪涝灾害人员伤亡的80%发生在小流域

小流域治理事关山区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可持续发展,正如副省长刘昆在致辞中指出,广东是我国南方地区水土流失灾害发生较多的省份之一。由于境内山地丘陵多,台风暴雨频繁,降雨集中而且强度大,土壤容易受雨水侵蚀,加上人口众多、人均耕地少,水土资源开发程度高,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和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

据统计,1990年至2007年全省小流域地区发生的山洪地质灾害,平均每年造成约23.36亿元经济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而人员伤亡总数约占全省因台风洪涝灾害总伤亡人数近八成。

近年来,广东每年抗洪抢险工作的重点都转移到小流域地区。2005和2006年河源市连续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共造成32人死亡、240.7万人受灾、经济损失20.7亿元。2007年、2008年,时任省长黄华华曾连续两年亲临清远连州市指导救灾复产工作,并指出“现阶段突出矛盾是小流域治理滞后,隐患较大。省市县各级在治理水患过程中要走出‘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误区,科学规划、统筹考虑,走综合治理之路、整体治理之路,力争小流域防汛抗洪的长治久安。”

2010年“9·21”强降雨造成茂名、阳江、云浮等市27个山区县(市、区)205个乡镇130.83万人受灾,因灾死亡和失踪共136人,,直接经济损失50.98亿元。小流域内一次山洪地质灾害就可以将多年积累的财产和建设成果毁于一旦,直接导致群众贫困化,加大了城乡贫富差距,严重制约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小流域综合治理已成为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一项不可或缺工作。

流域生态治理的转型升级与成效

广东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流域生态治理高度重视,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广东通过实施“十年绿化广东”计划和省人大治理水土流失议案,投入巨资,掀起了生态修复和治理热潮,东江、韩江和北江流域中上游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近年来,广东在抓好大江大河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以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新尝试,将“安全、生态、发展、和谐”确定为广东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一改过去以防洪为主的单一治理模式,实施将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机结合起来的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模式,拓展治理内涵,在流域内实施水土保持治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道路硬化和村庄绿化美化等综合整治,实现小流域治理的转型升级。

水利部副部长刘宁指出,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其核心内容就是小流域内(水源区)开展面源污染水土保持防治,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同时,有效保护水资源。凡是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的地方,都较好地实现了小流域水质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治理区广大群众从中受益。

目前,广东选择在河源市和平县浰江贝墩水和清远连州瑶安两个小流域作为综合治理省级试点,以带动各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后,2010年和2011年发生特大暴雨时,受保护的区域没有出现一点灾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未受到丝毫威胁和影响,与2006年和2007年遭受特大暴雨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形成鲜明对比,当地村民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赠送锦旗,感谢党和政府为他们办了一件大实事。

未来10年投96亿元综合治理500条小流域

今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强调要坚持民生优先,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为了解决我省小流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广东省政府于2011年9月23日印发了《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将以安全生态为重点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列入建设内容,省水利厅为此制定了《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规划》。(下称《规划》)

根据《规划》,从今年开始到2020年,对省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500条小流域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水污染防治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总投资96亿元,省将按照山区县按工程核定投资的60%补助,东西两翼和粤北一般地区按核定投资的50%补助,珠江三角洲地区按核定投资的20%补助。

依据《规划》的分类,小流域治理分为生态保护区、治理开发区、重点整治区。生态保护区指地形坡度大于25?或各类保护区等不得实施开发建设、破坏的区域及现状天然林分布区列为生态保护区;治理开发区指地形坡度小于25?至坡脚地带,除天然林分布区外适宜农林业开发利用,存在自然和人为水土流失的区域列为治理开发区,将开发和治理相结合,并通过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治理;重点整治区指位于沟道下游和河道两侧至山脚的平缓地带,是小流域生产和开发建设以及人居的主要区域,应加强防洪安全设计、人居环境整治和监督管理工作,列为重点整治区。

按照“安全、生态、发展、和谐”的总要求,安全方面,主要是通过河道疏浚、完善现有堤防、适当新建堤防等防洪措施,以及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态方面,主要是通过采取植物措施和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减少流域内的水土流失,维护流域生态平衡。发展方面,主要是通过对流域内的灌区进行节水改造、修建必要交通设施、中小学校校舍整修、农村固体垃圾回收和生活污水处理,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加农村经济收入。通过采取上述综合治理措施,降低小流域内洪涝旱灾、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威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人水和谐,使小流域经济社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根据《规划》的防洪标准。村庄、乡镇政府所在地等人居集中点,防御洪水标准一般取20年一遇;基本农田防御洪水标准一般取10年一遇;截洪沟和排洪沟设计标准取10年一遇;其他设施、零星居民点以防冲保护为主,不设防洪标准。对治理措施《规划》也有明确要求:包括河道疏浚、护岸、堤防建设等河道整治工程,以及山塘水库建设、病险水库加固等内容。以河道疏浚为主,必要时适当新建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