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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专家咨询会在京举行

时间:2011-10-30来源:水利部

 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毕玉娟)10月25日—26日,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专家咨询会在京举行。水利部水资源司领导,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和天津、河北、上海、山东四个试点省(市)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50余人参会。

会上,四个试点省(市)分别汇报了试点方案的编制过程和具体内容。与会专家就各试点省(市)在方案编制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和充分交流。

自今年7月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试点地区相继成立了专门机构,抓紧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有些试点省(市)早在2009年就开始着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相关工作。如山东省率先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和一系列配套法规和标准。河北省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作为《河北省实施<水法>办法》的重要内容,并以此为基础开始着手建立制度,率先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天津市探索在城乡实行差异化的指标管理,加强部门协调,分解指标任务,为试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上海市在征求市发改委、市建交委、各区县政府等38个单位意见后,将试点工作具体任务分解为99项,并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职责。

专家和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省市都有着良好的工作基础,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一项制度创新,与国土、环保等其他红线管理和考核制度相比,水资源的红线管理和考核有其独特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经过充分沟通,代表和专家就试点方案的体例和主要内容等达成了共识。

会议明确了试点方案上报时间、审批程序和试点实施时间,统一了试点方案体例和框架要求。会议明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工作要实现四个率先:率先出台升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率先确立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将红线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所辖市县;率先建成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显著提高水资源统计、计量、监测能力;率先建立水资源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其中,省级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是技术支撑和基础保障,试点省(市)要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试点工作时间确定为从2012年开始,按照2—3年时间安排,2014年建成,2015年组织验收。对工作进展快的试点省(市)可提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