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03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2020年1月2日14时30分,辽宁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水利厅召开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辽政办〔2019〕42号文件)要求,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形势,全面部署推进辽河流域退田还河生态封育和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前期等重点工作。辽宁省副省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郝春荣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水利厅厅长王殿武汇报了贯彻落实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及辽政办〔2019〕42号文件的安排意见。
会议指出,实施辽河流域退田还河生态封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打赢辽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战役,是全面落实河湖“强监管”的有力抓手,各相关地区、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大重视程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推动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强调,全省重点治理的27条重污染河流,20条在辽河流域;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70条黑臭水体,辽河流域有45条,辽河干流实施全面封育,是顺应大自然的规律,落实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总方针,从2020年起要全面实施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一是时间紧、任务重,要抢在备耕之前,继续巩固辽河等河流88万亩生态封育成果,并对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的50多万亩河滩地实施生态封育,各地要早谋划、早准备、早部署、早实施。二是难度大、要求严,此次新增封育范围是在辽河干流已有1050线封育基础上的全面封育,各地要落实好全面封育部署和要求,确保土地面积核查与资金发放入户到人、精准到位,确保工作深入细致、公平公开、平稳有序。三是重建设、强管理,各地区要针对当前生态封育巡查管护力量不足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管理,解决好遗留问题。
会议要求,要全力抓好辽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的落实,一是要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地要成立生态封育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生态封育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工作职责。二是强化管理,把关到位,要认真核查土地面积,落实退耕还河补助资金,通过加强巡查管护和开展专项检查,巩固好封育成果。三是抓好宣传,形成合力,抓紧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封育通告,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公益宣传,确保沿线地区群众知晓封育政策、补助标准和工作要求。
辽宁省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沈阳、鞍山、铁岭、盘锦市及其辽河干流所涉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水利(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省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分管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