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6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江苏省按照抓细、抓实、抓好和高质量完成的要求,制定下发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全面启动核查工作。
本次核查登记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涵盖长江、淮河、太湖三大流域,核查登记对象为全省13个设区市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范围且未报废的取水工程(设施)。全省核查登记工作按照“部署启动、核查登记、整改提升”三个阶段要求,将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核查对象名录确定,12月底前完成基础信息登记和上报,2020年上半年完成核查登记发现问题的整改提升。
根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江苏省将建立数据抽查体系和信息统计及通报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真正形成真实、详尽、实用的核查成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基础支撑。近期省水利厅将全面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同时还将对一定比例的核查登记对象开展现场抽查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