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8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近日,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会议传达了《湖北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的通知》精神,并认真学习了《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
为加强湖北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以下称《细则》)。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水利厅党组会重点学习了《细则》的适用范围、职责规定、考核要求及责任追究等内容。
湖北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周汉奎就《细则》贯彻落实工作发表讲话。他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无论如何重视都不过分,当前更要结合《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传达贯彻,将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压实。省水利厅作为省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要坚决落实“三个必须”的原则规定,充分把握水利安全生产的特点,进一步压实责任、再添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尤其要抓好防洪抢险、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同时,还要加强省管项目和厅直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