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09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和生态安全,依照《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最新规划,湖北省政府结合湖北长江大保护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工作要求,近日修订发布了《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禁采管理的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禁采管理通告对湖北省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禁采区,长江、汉江重要河道禁采期予以明确;依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采砂船舶集中停放、非法采运砂行为的查处规定。同时规定,禁止外省“三无”采砂船舶进入湖北省水域,一经发现,由水域所在地政府组织,交通运输(海事)部门牵头,公安、水利、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依法予以清理、取缔;湖北省河道非法采砂整治专项战役开展期间(至2020年底),湖北省境内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采砂船舶无正当理由,均当全年停放在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集中停放地点;全省暂停新建、改装和新增注册登记采砂船舶,停止外省采砂船舶转籍过户到湖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