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0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近日,青海省水利厅对《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合并修订,出台了新的《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13年青海省出台的《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在加强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切实强化市场监管,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起切合青海水利实际的市场监管体系,青海省水利厅于2017年起组织相关部门对两个《办法》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新修订的《办法》共11章、74条,新增了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及应用、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了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原则,对水利市场主体行为、资质(格)、信用信息、信用档案管理进行了分类,明确了省、市(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权以及信息的采集、审核、报送程序等。
《办法》的出台,将为不断加强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强化水利市场监管,全面保障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