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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农村水利 年均投资20亿元

时间:2015-01-30来源:苏州日报

●辖区长江、太湖、淀山湖堤防标准,目前均达50年一遇防洪标准,局部为100年一遇,苏州中心城区建成200年一遇防洪大包围。

●全市99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万公里,处理能力334万吨/天。建成生态河道359条404公里,8个镇(街道)、55个村获评省级“水美乡镇”、“水美乡村”。

苏报讯(记者 陆晓华)近日,苏州市水利局被国家人社部、水利部表彰为“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据悉,“十二五”期间,我市水利建设计划投资662亿元,已经完成526亿元,深入推进全国水利现代化、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水利综合执法三项试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发挥了先试先行、典型示范作用。

近年来,我市水利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辖区长江、太湖、淀山湖堤防标准,目前均达50年一遇防洪标准,局部为100年一遇,苏州中心城区建成200年一遇防洪大包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成效显著,东太湖综合整治、走马塘(苏州段)拓浚延伸工程均已完工,七浦塘拓浚整治、铁黄沙、通州沙西水道长江边滩综合整治等工程进展顺利,全市已建成6个国家级、2个省级水利风景区。

同时,通过实施河道畅流、“自流活水”等工程,城乡河道全面保洁。全市99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万公里,处理能力334万吨/天。建成生态河道359条404公里,8个镇(街道)、55个村获评省级“水美乡镇”、“水美乡村”。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三条红线”考核指标体系。全市形成了水源保护、原水互备、清水互通、区域覆盖、深度处理、预警防控六位一体的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水利建设保持了年均约20亿元的投资力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中央财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重点县项目推进顺利。建成了常熟董浜、太仓姚湾等一大批高效节水、高标准农田水利配套工程,实现沟、渠、田、林、路统一建设,闸、站、桥、涵、堤全面配套,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水利保障。积极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章行为,有力维护了水事秩序和水环境、水资源、水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