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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出台《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时间:2014-11-07来源:江西省水利厅网站

《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自2014年10 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宣传贯彻落实该《条例》,近日,省水利厅印发了《<江西省农田水利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方案》。

为使全省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农田水利工作,各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公众更加深入了解农田水利工作,广泛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努力营造关心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方案》提出,《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要坚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水利系统、面向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形式,使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基层农田水利工作人员,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熟练掌握和运用法律条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方案》还对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工作任务作出安排,从工作部署、宣传报道、学习培训、配套制度制定、农田水利执法、实施情况评估、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事项等七个方面,明确承担工作任务的职能处室。《方案》要求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对照省厅的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出成果、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