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29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日前,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张店区农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4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规定,张店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投资用于建设蓄水池、机电井、节水灌溉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可按照特定程序申请张店区农户投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最高可申请奖补资金总额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