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0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为进一步加强河库资产(资源)管理,严格规范各类租赁(承包)行为,切实维护河库良好管理秩序,有效保障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权益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日前,大连市水务局印发《大连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大连市河库租赁(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大连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河库租赁(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
清理整治工作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为期近3个月。清理范围为66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204座水库管理范围内签订的各类租赁(承包)合同。主要包括:河库管理范围内土地、林地、水面、滩涂租赁(承包)合同;管理房屋、厂房、库房租赁(承包)合同;采砂(清淤)合同;其他租赁(承包)合同等。
本次清理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对大连市所有河库的各类租赁(承包)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全面审查各类租赁(承包)合同订立程序的合法性、租赁(承包)方资质的有效性、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价款的合理性、合同期限和履约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到期后资产处置的明确性等;依法规范完善文本不规范、条款不完整、标的数量和质量不准确、价款不合理合同,清理无效合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机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河库租赁(承包)合同的有效监管。
由于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同时,要结合河库租赁(承包)合同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完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河库租赁(承包)合同合法、合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