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12来源:水利部网站
本站讯 根据《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机构改革到位后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精神,申办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人员须先通过本单位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由司法厅组织的全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要求。
从10月中旬开始,湖北省水利厅政法处、省水政监察总队精心制定考试方案,印发水利专业法律知识复习资料,厅机关分别于11月16日和28日组织2场闭卷考试,指导督促厅直单位组织实施好水利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厅机关与厅直单位共计179名参考人员全部合格,拟在12月底组织参加全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