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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项目取水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

时间:2012-05-29来源:中国水工设备网

 本报肥城讯 肥城市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保护,近日,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单设水资源管理服务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办理,一站式服务。

在项目审批把关过程中,肥城市将水资源论证充分前置,未经市水资源管理部门审批或已被否决的项目,相关部门均不予审批。近年来,先后对100多个项目进行了水资源论证,依法否决了物流园、西气东输、温泉开发等20多个不符合用水及选址要求的项目。

在保护区管理上,当地早在2001年就出台了《肥城市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办法》,今年出台的《肥城市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又对水源地保护规定作了特别要求。新、改、扩项目取水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否则不批准取水许可;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建设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取用地温、水温工程。

同时实施青山绿水规划,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退耕还林还草、涵养水源、保护提升水质。目前,保护区植树造林已达2000多亩,绿色长廊已基本形成,地表水水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城区饮用水水质一直保持在三类水标准以上,虽然全市城区面积扩大到40平方公里,人口达到30万人,但地下水下降幅度并不大,城区地下水水位(海拔)现在一直稳定在30米至40米左右,比历史最低水位(海拔)高出近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