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地方水利

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通过验收

时间:2011-11-21来源:水利部

 

会场

会见现场

本站讯 2011年11月15~16日,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工作会议。经过现场考察、资料审核、会议质询,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通过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验收。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王正伟会见了验收工作组一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天贵出席会议并致辞,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郝林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胡四一指出,宁夏是第一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省份,也是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区域,在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整体格局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试点建设期间,宁夏紧紧围绕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结合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战略,以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为核心,以用水总量控制为重点,在水权制度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水资源管理能力、水资源调配和综合利用、节水利益调节机制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特别是宁夏以水权转换为突破口,以"农业资源节水-水权有偿转让-工业高效用水"为区域节水构架,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上推进了水权转换制度建设,有效提高了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为解决我国西北地区工业化发展和农业现代化面临的水资源刚性约束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胡四一强调,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用水方式转变,改善了水生态环境,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水资源保障。试点建设以来,宁夏全区用水总量减少5.7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1274立方米下降到65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173立方米下降到91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由30%提高到70%,黄河干流宁夏段水质明显好转。

胡四一要求,在水利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宁夏要全面准确地把握今后一个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坚决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对区情水情的认识,从保障区域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出发,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在更高的起点上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水利部有关司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司局、黄河水利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